加利福尼亞上訴法院在犯規球受傷案件
中拒絕“棒球規則”(編輯註:以下是最新的體育訴訟警報的摘錄,其中包括五個案例摘要和八到十篇文章。警報還為訂閱者提供了該國最詳盡的體育法律材料的搜索檔案。)
Ricci Tyrrell Johnson&Gray的John E. Tyrrell和Matthew S. Cioeta
2018年4月,原告/上訴人莫妮卡·梅斯(Monica Mayes)在去瑪麗蒙特大學(Marymount University)(她的孩子投球)和拉西拉大學(La Sierra University)的兒子的大學棒球比賽中,當時她被犯規球擊中。 Mayes訴La Sierra University,編號E076374(Cal.App.4th。2022年1月7日)。梅斯(Mayes)被擊中時坐在第三壘獨木舟後面的草地上。 ID。在2號,獨木舟的屋頂系統距離地面八英尺,並且在獨木舟上方沒有防護網或圍欄。 ID。
梅耶斯(Mayes)在她的申訴中提出了四項指控,稱拉西拉(La Sierra)在維持棒球場的場所方面疏忽大意:(1)拉西拉(La Sierra)未能在其獨木舟上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護; (2)大學未能警告觀眾缺乏保護; (3)La Sierra未能為觀眾提供足夠數量的受保護席位; (4)學校未能執行適當的人群控制。 ID。
在上訴中,加利福尼亞上訴法院考慮了初審法院是否錯誤地提出了拉西拉(La Sierra)的簡易判決動議,當時梅耶斯(Mayes)的過失索賠受到風險學說的主要假設的禁止。 ID。為了支持其動議,拉西拉(La Sierra)提供了以下事實:大學沒有出售門票,也沒有向遊戲收取任何費用,他們沒有決定觀眾在哪裡可以或不能坐在比賽中。 ID。在5點,Mayes以前曾參加過300多個兒子的棒球比賽,並熟悉棒球經常飛往觀眾地區的事實。 ID。因為2009年,據報導,沒有據報導,由於棒球擊中了拉塞拉的比賽場。 ID。
此外,La Sierra斷言,它為座位提供了便攜式看台,這些看台在本壘板和保護性後台後面,可用於任何觀眾。 ID。拉西拉(La Sierra)沒有要求草皮上的任何觀眾沿著基線拿下帳篷或雨傘,也沒有要求觀眾坐在後面的後面。 ID。如果遊戲的裁判要求,大學才會有助於人群控制。 ID。此外,不需要加利福尼亞太平洋會議成員或全國大學間體育競技協會(NAIA)機構對防護局進行保護性網。 ID。
作為回應,梅斯(Mayes)提出了,儘管本壘板的後台後面有漂白劑,但只有一個座位可用,“看台上的看台位於一個丘陵,岩石和泥土覆蓋的區域。泥土正在四處吹來,使坐在該地區的“潛在危險”。 ID。在6號,梅斯和她的丈夫沿著第三基線在草皮上建立了折疊椅,其他數百名觀眾也做了同樣的事情,距離運動場約60英尺。 ID。在6-7。沒有張貼的信號建議人群,他們可以選擇要求La Sierra的體育總監或裁判來控制人群。 ID。在6點鐘。
在過去的15年中,梅斯(Mayes)曾參加過數百個兒子的棒球比賽,並且並不擔心她的安全,因為她認為拉西拉(La Sierra)像其他所有領域一樣對獨木舟進行了保護。 ID。在7點。她從未見過一個旁觀者被球擊中。 ID。
Mayes提供了球場安全和管理專家的專家意見證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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